由于对俱乐部的球员引进工作感到不满意,C罗缺席了与利雅得体育的比赛。据《世界体育报》报道,利雅得胜利俱乐部有权与C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。
此前,本泽马因对吉达联合提供的新合约不满,不仅拒绝为该队出战,还顺利转会至利雅得新月。这一举动引起了C罗的不满。与此同时,C罗认为沙特公共投资基金对利雅得胜利的支持不足,因此决定在对阵利雅得体育的比赛中罢赛。
此外,C罗还将继续缺席接下来与吉达联合的比赛。葡萄牙《记录报》透露,C罗正在考虑提前离开利雅得胜利,未来可能转战美国职业足球大联盟或重返欧洲足坛。
根据国际足联球员转会规定第17条:“在任何情况下,因对方违约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均有权获得赔偿。”《记录报》进一步指出,C罗合同中的解约金条款为5000万欧元。
如果C罗与俱乐部关系破裂,利雅得胜利可以选择提前解约并向C罗索偿。国际足联还规定:“除承担赔偿义务外,在保护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球员还将受到体育处罚,即四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官方比赛。”由于C罗的合同已超过两年,即便解约也不会面临禁赛处罚。




